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
1、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 (1)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年以上且未變更法人的,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限創業時非在職狀態)、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根據吸納并繳納社會保險、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發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報酬的未正規就業人員數量確定。其中,吸納帶動就業10人以下的,補貼2萬元;吸納就業10人(含10人,不含創業者)以上的,補貼5萬元。每名創業人員、每個企業,只能領取一次。[ 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