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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25-04-08 09:40:04
關于印發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興聊” 戰略的若干措施 (試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黨 (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市直有關部門 (單位):
現將關于實施新時代 “人才興聊”戰略的若干措施(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中共聊城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9月13日
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興聊” 戰略的若干措施 (試行)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大力實施“人才興聊”戰略,加快打造魯西重要的人才集聚中心,為建設 “六個新聊城”提供有力人才支撐,根據市委人才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
1. 頂尖人才突破計劃.引進擁有關鍵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對我市產業發展具有重大引領作用,能夠創造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頂尖人才,在聊開展重大科研或產業項目,實行 “一事一議”,最高可給予5000萬元綜合資助或6000萬元直接股權投資支持,按照用人單位實際給付計繳個人所得稅年度薪酬總額一定比例給予人才個人補助.個人補助在管理期內分4年撥付到位;項目綜合資助按照50%、30%和20%的比例分3次撥付到位.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
2. 領軍人才引領計劃.在我市成功申報入選國家級、省級重點人才工程的領軍人才,按照國家、省人才資助經費額度1:1配套支持,給予50萬元—400萬元資助,國家、省均進行資助的,按照就高原則,分配辦法參照國家、省規定執行.領軍人才來聊創 (領)辦企業,3年內享受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貸款貼息補貼,累計貼息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已獲得其他類別貸款貼息的,不再重復補貼.(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
3. 優秀人才培引計劃.齊魯首席技師、齊魯鄉村之星等 “齊魯”系列人才工程入選者按照省級有關政策規定落實待遇;開展 “水城英才”評選,對獲獎人選一次性發放10萬元獎勵;我市企業全職新引進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的博士研究生 (含自主培養的)和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每月分別發放3000元生活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齊魯”系列人才工程市級主管部門)
4. 青年人才集聚計劃.我市企業全職新引進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的畢業5年內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分別發放2000元、1000元生活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 (含技校)、國 (境)外留學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層次的在校生、畢業生,以上非本市戶籍人員凡有意來聊創業就業發展,均可先落戶后就業.離校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聊創業,由政府舉辦的創業孵化基地及平臺免費提供創業工位,團隊3人以上的,免費提供3年20平方米—70平方米辦公場所;入駐其他創業孵化基地或在外租賃場所的,財政每年提供不超過2萬元租賃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 專業人才引進計劃.我市企業全職新引進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具有正高級、副高級、中級職稱的現代商務、產業創新、公共服務等專業人才,每 月分別發放 3000 元、2000 元、1000 元生活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投資促進局、市國資委)
6. 經營管理人才提升計劃.我市企業全職新引進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年薪80萬元及以上的,按每年10萬元給予薪酬補貼;年薪80萬元以下40萬元及以上的,按每年5萬元給予薪酬補貼;年薪40萬元以下20萬元及以上的,按人才年薪10%的比例給予薪酬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3年遴選5000名企業家及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開展專題培育,加快培養一批既懂管理、會經營,又重科技、善創新的新時代復合型創新創業人才;實施新生代青年企業家重點培育計劃,培育一支發展理念新、創新意識強,能夠適應未來產業發展的年輕一代企業家隊伍. (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7. 高技能人才引育計劃.我市企業全職新引進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的首席技師、特級技師、高 級 技 師、技 師,每 月 分 別 發 放 2500 元、2000 元、1500元、1000元生活補貼;補貼不超過3年.對企業在職人員取得首席技師、特級技師、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職業資 格 證 書 或 職 業 技 能 等 級 證 書 的,分 別 發 放 8000 元、6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一次性技能提升補貼(與其他政策性技能提升補貼不重復享受).我市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并在我市就業的,給予2000元一次性獎勵,并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補貼技工院校.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牌、銀牌、銅牌和優勝獎的選手、教練團隊,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給予選手單位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一類、二類大賽金牌、銀牌、銅牌和優勝獎的選手、教練團隊,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獎勵;給予選手單位10萬元、8萬元、5萬元和3萬元獎勵.對獲得省一類大賽金牌、銀牌、銅牌的選手、教練團隊,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給予選手單位5萬元、4萬元、3萬元獎勵.對獲得省二類大賽金牌、銀牌、銅牌的選手、教練團隊,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給予選手單位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對獲得市一類大賽金牌、銀牌、銅牌的選手,分別給予1萬元、5000元、3000元獎勵.同一競賽項目按照最高成績獎勵.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8. 國際人才匯智計劃.對列入國家、省外專人才引進計劃和國家、省引智項目且獲得10萬元 (含)以上資助,以及獲得中國政府 “友誼獎”、省政府 “齊魯友誼獎”的外國專家,按照國家和省補貼及獎勵額度1:1予以配套,給予5萬元—460萬元資助.每年評選5—10個市級外國專家項目,給予10萬元—30萬元資金補貼.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二、努力做好人才服務保障
9. 打造 “水城金卡”服務品牌.為我市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優秀人才發放人才服務金卡,配備服務專員,提供子女入學、父母養老、科研服務、醫療保健、交通服務、文體服務等多種優惠政策和便利服務.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
10. 做好人才配偶隨遷安置.我市新引進的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優秀人才,其配偶原屬市外編制內財政供養人員且符合調動條件的,可按照 “同級對口”原則安排,1個月內辦理隨調手續;其余情況的 (不包括無工作單位、應屆畢業生等),由組織、人社、國資部門在我市國有企業進行安置.(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
11. 妥善解決人才子女入學.我市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優秀人才,其子女在我市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入學的,可自主選擇我市范圍內各級公辦學校 (幼兒園)入學;轉學的,可自主選擇我市范圍內有學位的公辦學校 (幼兒園)轉學.(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
12. 優化人才父母養老服務.我市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優秀人才、青年人才、專業人才,其父母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入住我市養老機構,每月給予800元補貼,最多補貼3年.(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13. 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市縣分級籌集建設產權型、租賃型人才住房,每年籌集1000套,滿足人才多樣化住房需求.為我市新引進的頂尖人才、領軍人才,以及我市企業全職新引進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的博士研究生,畢業5年內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提供相應套型、位置的人才住房,3年內免收租賃費,努力實現職住平衡.我市新引進的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在我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新引進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養老保險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事業單位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我市新引進的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優秀人才,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提高至80萬元,保證貸款年限提高至20年,抵押貸款年限提高至30年.(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14. 豐富人才文體生活.持有 “山東惠才卡”的人才,我市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優秀人才,我市柔性引進的符合我市人才認定條件的上述人才,在我市以外工作且推薦入選國家級、省級重點人才工程及相當層次的人才,可免費進入指定景區及森林公園,在聊城市各級體育部門所屬公共體育場館,享受免費入場健身服務,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及一名陪同人員可同步享受.我市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優秀人才,可免費領取聊城市圖書館借閱證,在我市指定影院每年享受12次免費觀影,連續享受3年.(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5. 優化外籍人才管理服務.開通 “綠色通道”,明確服務專員,為引進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團隊成員及其隨行家屬辦理簽證、工作、居留等手續提供便利.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三、持續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環境
16. 加大科技成果獎勵.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最高獎、省科學技術青年獎的個人或第一完成單位給予省財政獎勵同等額度配套獎勵.對獲得省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特等獎100萬元、一等獎50萬元、二等獎30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7. 助力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市屬科研院所 (機構)聚焦產業發展開展成果研究、面向市場開展技術創新,相關成果成功在聊城市轉化應用并按規定登記的,按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的1.5%給予技術合同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對承接部隊軍用技術轉移并實現項目產業化的,給予轉移軍用技術合同金額10%、最高100萬元的補助.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8. 建立職稱評審 “直通車”制度.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研究生畢業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無職稱或取得職稱年限不夠,符合相應系列職稱申報標準條件,可直接申報工程技術副高級職稱.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級職稱,無職稱或取得初級職稱年限不夠,從事本專業總年限和其它條件符合相應系列職稱評價標準要求,可直接申報相應系列的中級職稱.國有企業可參照執行.(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9. 優化人才崗位激勵.通過直接頒發程序持有 “山東惠才卡”的高級專家,持有我市人才服務金卡的頂尖、領軍人才以及從市外引進的國家級、省級重點人才工程或相當層次的高層次人才,可不占本單位高級崗位結構比例.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 優化人才薪酬激勵.對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協議工資制、年薪制、項目工資制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所需經費在績效工資總量中單列,不作為本單位績效工資調控基數.(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四、著力構建人才集聚平臺
21. 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支持企事業單位建設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對認定為省級平臺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國家級平臺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在招收博士后人員進站后市級財政一次性給予30萬元、15萬元資助經費.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2. 支持技能人才載體建設.對企事業單位新設立的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齊魯技能大師特色工作站、山東省技師工作站,分別給予2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配套建設補貼經費.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3. 支持建設 “人才飛地”.鼓勵企事業單位在聊城市行政區劃外設立 “人才飛地”,助力高端人才引育、技術研發開展,推動聊城科技創新工作,對被認定為 “人才飛地”的孵化器、研發機構、人才工作站,分別給予申報單位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資金.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五、不斷激發引才用才活力
24. 加大用人單位支持力度.在我市自主申報入選國家、省級重點人才工程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研發機構、科研院所,分別給予用人單位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國家級人才工程通過省級部門形式審查并被推薦至國家部委或省級人才工程進入最終答辯環節,最終未入選的,給予用人單位3萬元一次性獎勵.我市企業1年內全職新引進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社會保險的博士研究生1名以上,或碩士研究生3名以上的,給予用人單位5萬元一次性獎勵;全職新引進駐聊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過1萬元.鼓勵用人單位參加政府統一組織的 “山東—名校人才直通車”等集中外出招才引智活動,每個單位每次補貼2000元.支持企業與畢業后有意來聊工作的在讀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簽訂信用合同,給予在校期間學費和生活費資助.畢業后到協議單位就業且簽訂3年以上勞動 (聘用)合同的,按照在校期間資助金額的50%給予企業補貼,每人最高3萬元.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聊城大學)
25. 深化校城融合促進柔性引才.用好高校人才資源,駐聊高校引育頂尖人才、領軍人才,納入我市人才政策體系,同等享受我市有關支持、補貼、獎勵、優惠等政策;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我市掛任科技副職或科技副總的,經認定后可同等享受我市項目扶持、子女入學、父母養老、科研服務、醫療保健、交通服務、文體服務等優惠政策和便利服務.凡我市引進對接的領軍及以上層次人才,同步向駐聊高校引薦作為兼職教授或科研工作合作人,增強對高層次人才的吸引力和承載力.市級人才發展資金每年安排2000萬元,用于雙方人才引進工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聊城大學)
26. 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通過省級及以上認定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市財政按照國家和省獎補額1:1的標準配套支持,給予300萬元—600萬元補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每成功引進1名頂尖人才、領軍人才來聊工作,經評審認定后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資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7. 靈活用好柔性人才.用人單位 (含駐聊高校)柔性引進符合我市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優秀人才認定標準同等層次的人才,按其上年度在聊納稅勞動報酬的50%給予用人單位補貼,同一人才累計最高100萬元.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六、切實拓寬人才引進渠道
28. 實施 “水城優才”青年引進計劃.每年拿出一定事業單位用編進人計劃,面向省內外重點高校,引進優秀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到事業單位工作.對進入定向選調生或人才招錄面試或考察環節,因崗位限制未被錄取的,可采取支持性便利措施吸引到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9. 盤活用好人才編制 “周轉池”.滿編超編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 (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原屬編制內財政供養人員的優秀人才),可申請使用周轉編制辦理入編.以幫扶企業、掛職鍛煉、離崗創業等方式,主持或參與企業技改、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等創新創業工作的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可申請使用周轉編制納入原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期限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委編辦)
30. 優化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方式.對納入全市引進范圍的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可采取專家評議、組織考察的方式予以聘用.對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采取專業測試、答辯、試講、面談交流等方式擇優聘用.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 (單位)可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區域(行業)事業單位急需緊缺的專業 (崗位)目錄,對納入目錄的專業 (崗位),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條件,降低開考比例,直接采取面試面談、專業測試、技能操作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1. 實施人才回引計劃.面向我市以外機關事業單位(同級或以上)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其本人或配偶籍貫、出生地在聊城,或曾在聊城工作學習1年以上,符合我市人才回引資格條件的人員,按照 “同級對口”原則予以回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原則上不面向在我省以外工作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回引.(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七、強力推動政策落實落地
32. 加強組織領導.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各縣市區、各人才工作主管部門要配齊配強人才工作力量,按照職責分工統籌做好相關工作.每年開展縣市區黨 (工)委書記、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黨委 (黨組)書記抓人才工作專項述職,嚴格落實黨委 (黨組)書記人才工作第一責任. (責任單位: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33. 加大資金投入.市縣兩級要不斷加大人才工作資金投入,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市直單位引進的各類人才,其獎勵資助經費由市級財政承擔.各縣市區引進頂尖人才、領軍人才的,其獎勵資助經費由市級財政承擔;引進其他人才的,獎勵資助經費由市、縣兩級財政按5:5比例承擔.持有 “山東惠才卡”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的頂尖人才、領軍人才、優秀人才,或其長期所在的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企業可享受無抵押、無擔保的 “人才貸”服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34. 完善服務平臺.推進人才服務信息化建設,逐步整合人才管理服務部門各項管理服務職能,對人才資源以及人才服務資源、服務過程、評價交互等信息內容進行數字化管理,提升人才 “一站式”服務平臺服務水平.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 “高層次人才服務專窗”,為持有 “山東惠才卡”和聊城市人才服務金卡的人才,開通 “綠色通道”,可享受駐廳所有政務服務事項 “專人、專窗、專服”保障.(責任單位: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市行政審批局)
35. 營造良好環境.加強對人才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教育引導各類人才矢志愛國奉獻,勇于創新創造.完善人才表彰獎勵制度,持續提升 “水城英才”影響力,強化典型選樹工作,大力宣傳優秀人才先進事跡,在全社會營造尊重人才的風尚.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科協)
各級各部門 (單位)要充分認識新時代人才引育留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任務分工,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有關人才政策與本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執行;此前按有關文件規定,正在享受相關政策服務的,繼續執行.市級各類人才支持資金,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本文件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商成員單位負責解釋.
中共聊城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9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