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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商務廳 版權所有
來源: 2024-01-26 10:00:48
榮成是“中國海帶之都”,產業規模在全省乃至全國占有重要地位。為加快推動海帶產業高質量發展,解決當前產業發展中的梗阻問題,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 ? ? ?一、支持開展海帶苗種更新繁育
? ? ? ?1.優先支持國家級、省級海帶水產原良種場以及開發出經農業農村部認定新品種的優勢企業牽頭承擔農業部門的育種創新攻關等項目,支持實施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支持國家級、省級水產原良種場開展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體系建設,對配備專門實驗室的新建種質資源庫、種質資源數據庫給予一定扶持,單個項目扶持資金最高50萬元。
? ? ? ?2.鼓勵苗種企業實施車間改造,對新建、改擴建高標準、自動化海帶苗種繁育車間的(包括新上廢水治理、節能減排、智能控制、水質在線監測、產品追溯、物聯網等設施設備),按照企業實際投入給予20%的資金扶持。涉農資金、涉農項目按上級規定執行,不予重復補助。
? ? ? ?3.建立優質苗種企業“紅名單”制度,每兩年根據企業育苗產量、科研投入、規范化程度等指標,綜合評選一批優質苗種企業納入“紅名單”管理,引導駐榮金融機構為“紅名單”企業提供長期穩定的金融服務。
? ? ? ?4.加大種業監管執法,嚴查海帶育苗過程中的非法用藥、無證經營、出售低質苗種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案件懲處和曝光,維護苗種繁育市場秩序。
? ? ? ?二、支持開展海域環境立體監測
? ? ? ?5.建立海域水質聯動監測機制,對近岸水質實行“市、鎮(街道)、企業”三級聯動監測,全方位開展海域水色巡視巡查等工作,并結合海域環境變化,不定期抽檢重點海域水質指標,掌握海域不同尺度環境要素的時空分布特征及分布規律、變化趨勢。
? ? ? ?6.鼓勵海帶苗種、養殖企業與水產科研機構或高校院所合作設立海帶疫病防控與監測點,共同研發、推廣新抗病技術,參與海水監測、海洋科研調查,支持項目單位優先申報農業部門相關課題任務。
? ? ? ?7.強化海洋災害監測預警,在煙墩角養殖海域布設波浪浮標海洋災害觀測設備,提升海洋防災減災應對能力。
? ? ? ?三、支持開展海帶機械化作業應用
? ? ? ?8.實施海帶作業環節關鍵技術“揭榜掛帥”計劃,設立100萬元引導資金,邀請企業、高校院所圍繞“海帶夾苗”“海帶收獲裝備”兩個課題進行揭榜,對在海帶夾苗、采收環節攻克相關技術難題或推廣應用相關設備的企業給予一定的政策和資金扶持。
? ? ? ?9.鼓勵企業在晾曬環節應用機械化作業,對探索實施高空晾曬、入園集中晾曬的企業,優先給予用地、資金支持,規范作業環境,逐步取消傳統曬場。
? ? ? ?10.強化海帶作業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對研發成功的海帶夾苗、收獲裝備,指導企業做好知識產權申請和保護,嚴厲打擊仿冒、制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市場秩序平穩正常。
? ? ? ?四、支持開展海帶加工提質升級
? ? ? ?11.開展“清潔工廠”行動,督促加工企業規范漂燙環節生產標準,嚴格按照最新生產許可要求更換鹽漬池。每年5—8月份,組織開展綜合執法行動,嚴肅查處漂燙作業環境不達標、違規排放污水、違規用鹽等行為,整治生產作業環境“臟亂差”。
? ? ? ?12.鼓勵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開展海帶烘干技術及設備研發,對相關課題承擔單位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 ? ? ?五、支持開展海帶產品精深加工
? ? ? ?13.鼓勵企業參與海帶食品市場競爭,對新上海帶預制菜生產設備或海帶休閑食品加工設備投資500萬元(含)以上、單臺套設備購置價款不低于10萬元(含)的企業,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投資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150萬元。
? ? ? ?14.鼓勵企業開展海帶提取物研發生產,對新開發的海帶提取物相關產品,且單個產品當年銷售額超過2000萬元的企業,按不超過研發投入的5%給予扶持。
? ? ? ?15.鼓勵海帶加工企業入駐海洋生物食品產業園,對新入園且達到一定標準的企業,在項目用地、車間裝修、租金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推動海帶產業集群化發展。
? ? ? ?16.鼓勵企業強化品牌創建,對獲得省優質產品基地內的龍頭企業、當年獲批省特色優質食品目錄產品,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獎勵。
? ? ? ?六、支持開展多渠道營銷活動
? ? ? ?17.充分發揮展會平臺作用,在威海國際食品博覽會、武漢良之隆食材節、中國國際漁業博覽會等重點展會期間搭建“中國海帶之都——榮成”展區,集中展示推介榮成海帶系列產品,對參展企業當年度產生的展位費、搭建費等費用給予一定的扶持。
? ? ? ?18.鼓勵企業創新產品宣傳推介,開設“榮成海帶”專場直播帶貨活動,對通過電商平臺、直播帶貨等方式開展產品營銷的,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 ? ? ?七、其他
? ? ? ?上述政策由科技、工信、海洋發展、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分別負責解釋認定,其中與我市及上級現行政策有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兩年。